2017-05-17男子在银行ATM机旁租房 半夜砸洞进加钞室获刑8年
在温州,有一个小伙居然对ATM机内的钱打起了主意,他租下隔壁空置店面,精心准备好作案工具,等到了半夜,他在墙壁上凿开一个洞,进入银行欲行窃,后因触发警报逃离。
而事发时银行5台ATM机上共有现金188万元。昨天上午,该起特大盗窃案在鹿城法院开庭审理,黄某因盗窃罪获刑8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黄某今年33岁,黎族,中专文化,无业。他的履历看上去和普通的务工人员没有差别。但是去年8月份,他却差点成功地用自己的“歪脑筋”精心策划和实施了一次盗窃银行的“大事件”。
去年8月初,黄某以开五金店的名义,花了4000元押金租赁了温州市区鞋都某厂房一楼的空置店面,旁边是某银行ATM机房。随后,他以装修的名义,在店面内准备了气割枪、电动手枪钻、扳手、扁头铁管、煤气罐与氧气瓶等工具。8月10日凌晨3时45分许,他在店面与银行ATM机房相连的墙壁上打开了一个大洞,然后爬进隔壁的ATM机房的加钞室并剪断加钞室的一根监控连接线。当他走向加钞箱时,警报大作,他慌忙逃离现场。
次日,当银行人员进入加钞室时,发现加钞室被人为砸开了一个墙洞,于是报警。警方介入后,从现场的矿泉水瓶上遗留的唾液和手套上的汗液中提取了嫌犯的DNA,由于嫌犯并没有前科,因此凭借DNA去确定嫌犯身份十分有难度。通过不懈怠努力和追踪,警方终于在今年5月份,锁定了嫌犯的身份信息,并将在温州某网吧上网的黄某抓获,最终确定黄某就是事发当时砸洞入室盗窃的嫌犯。
在昨天的庭审上,经银行保卫人员证实,就在黄某进入加钞室准备盗窃时,通过计算,当时加钞室内5台ATA机上,存放的现金有188.14万元。